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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微文继续谈中东石油,讲讲美国当年最大的海外石油企业——阿美石油公司(Aramco)——是如何被沙特政府一步步赎买,成功转型为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SaudiAramco)的。
 
在上一篇微文“沙特阿美很强?其实它的前身阿美石油更牛!”,清泉曾说到,上世纪80年代,阿美石油公司被沙特政府国有化(Nationalization)后,公司名称改为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最近几天,看了美国学者&历史学家Ellen Wald女士撰写的《Saudi. Inc.:The Arabian Kingdom's Pursuit ofProfit and Power》一书中关于阿美石油转变为沙特阿美历史资料,发现用“国有化”来定义阿美公司转变为沙特阿美实际上是不准确的。阿美公司转变为沙特阿美公司实际上并不是通过沙特政府对阿美公司的“国有化运动”实现的,而是沙特政府(王室)花钱一步步赎买而得的。
 
1 “国有化”悖论:正道还是陷阱?
 
曾几何时,经典教科书告诉我们,“国有化运动”是亚非拉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民众“政治觉醒”的标志,是将西方殖民者赶出本国的“正义之举”,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经济独立的正确选择,是绝对的正道。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国有化运动最频繁的还是发生在油气领域。道理很简单,外国投资者在一国的油气资源开发常常被本国的民众看着是掠夺资源和侵犯主权的行为,“国有化运动”常常为该国民族主义者所利用,专门针对外国投资者。
 
无论是上世纪二三十年发生在墨西哥的大规模石油国有化运动,还是五十至七十年代发生在中东北非伊拉克、伊朗、利比亚的国有化运动,亦或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发生在南美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的国际化运动,都曾获得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交口称赞”,被视为维护主权的正面案例大肆宣传。乃至于清泉一度对“国有化运动”怀有亲切感。直到中国石油企业大规模“走出去”实施国际化经营,在一些重点资源国进行投资开发时,才发现,“国有化运动”、特别是那种被民族主义绑架的快速国有化行为实际上是一股“妖风”,是一种“双输”的行为,毫无道理可讲、毫无国际惯例可言。
 
其实,资源国政府短时间内“强行”驱逐外国石油投资行为的“国有化运动”,表面光鲜、气宇轩扬,实际上是严重制约了资源国原本发展顺利的石油工业和国家经济。道理很简单,对于大多数拥有油气储量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独立开发本国石油工业的技术和能力尚有欠缺,这时候贸然采取快速“国有化”意味着人才、管理和资金的迅速“抽离”,留下了一个无人收拾的烂摊子。轻则延缓本国石油工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重则导致国家经济的崩溃和政权更迭。
 
甚至还会出现这样的局面,面临两难局面的资源国政府到最后还得放低身段,把曾经被自己赶出去的外国石油公司重新请回来。对这方面研究得比较深入的要数英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苏珊·斯特兰奇在其《国家与市场》一书中关于能源与石油政治的深入表述。她强调,20世界50~60年代,伊朗、印尼通过“国有化运动”赶走西方大石油公司,无不是付出了高的惊人的经济代价,而且时隔不久又不得不把被自己撵走的公司请回来。”
 
以伊朗为例,伊朗当年的国有化运动及其惨遭失败的故事直到现在依然历历在目。1951年,伊朗首相摩萨台对英国石油公司(BP)在伊朗的石油投资(包括上下游)采取了彻底的、迅猛的国有化,导致伊朗国内的石油产量由此前的450万桶/日左右在一个月内骤降至100万桶/日以下。加上恼羞成怒的英国政府不惜以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来报复伊朗,阻断伊朗的石油出口。结果导致伊朗经济雪上加霜,加上美国中情局(CIA)在背后“捣鬼”,摩萨台政权于1953年被推翻,巴列维国王重新上台。
 
可以看出,如果资源国政府不想任由跨国石油公司摆布,想独立自主的发展石油工业,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最好不要贸然采取快速国有化运动,否则极容易陷入“国有化陷阱”。而是要步步为营,以时间换空间,与外国石油投资者达成“逐步国有化”的共识,稳健推进。
 
这方面的成功案例要数沙特政府对阿美公司的“另类国有化”。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阿美石油公司转型成为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就是沙特政府出钱“赎买”公司的股份、使其逐步国有化的明智之举造就的。
 
2 沙特政府“赎买”阿美石油公司的三步走
 
1962年,律师出生、31岁的艾哈迈德·扎基·亚马尼接替遭解职的塔里基,被费萨尔国王(沙特第三任国王,创始国王阿卜杜拉·阿齐兹(伊本·沙特)的第二个儿子)任命为沙特第二任石油与矿产大臣。号称全球石油界“智多星”的亚马尼在其位置上一干就是24年,直到1986年被当时的国王法赫德解职,遭遇了与他前任相同的命运。
 
对于亚马尼,业界的普遍共识是,他在任期间,让OPEC这个产油国联盟组织大放异彩,通过谈判成功击败西方“石油七姊妹”在石油价格上的垄断地位,从而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国际石油市场中主导了油价的走势。但他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贡献:通过三次“赎买”(或者称为“资产净值收购”),成功将原本100%属于美国公司的阿美石油公司,变成了一个100%属于沙特政府的国家石油公司,为阿美石油公司成功转型为沙特阿美奠定了基础。于沙特而言,亚马尼在后者上的贡献更大、更长远、更具有战略性。此举实际上是保住了沙特的经济支柱,也变相支撑了沙特君主制政权的稳定性。
 
亚马尼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1972年,成功实现第一次赎买,沙特政府获得阿美石油公司25%的股份。实际上,早在1968年,亚马尼就向阿美石油公司的四家母公司(雪佛龙、德士古、埃克森、美孚四家美国公司按照30%:30%:30%:10%的股比拥有阿美公司)公开表示,沙特政府希望能够拥有阿美石油50%的股份。一开始,阿美公司董事会没有回应亚马尼的提议,四家母公司根本没把亚马尼的话当回事。而亚马尔和当时的国王费萨尔一样,对此并没有强势回应或着急,而是表现得很有耐心,也愿意等待——而且是在公开场合、明面上与公司董事会讨论这件事。
 
1972年,经过一系列谈判和讨价还价,阿美石油董事会最终“原则上同意沙特政府出资购买阿美石油20%的股份”。对此,亚马尼显然是不满意,经过谈判后,亚马尼说服了阿美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售25%的股份给沙特,并另附条款:同意沙特政府能够在1981年之前买下最多不超过51%的公司股份。
 
那么,这25%的股份到底值多少钱?据Ellen Wald女士的书中讲,5亿美元,但她强调,尚未考证到精确的赎买金额。每一次的赎买金额,沙特政府均视之为核心机密,直到现在也未向外界透露。但可以考证确认的是,阿美公司董事会以“平价”或“所有者权益(资产减去负责)”的价值向沙特政府出售了这25%的股份。
 
1974年,成功实现第二次赎买,沙特政府再次获得阿美石油公司35%的股份,合计拥有60%的所有权。1974年6月11日,亚马尼与阿美公司的四家股东达成了新的协议,增加沙特持有的阿美公司股份到60%。可以看出,赎买的节奏比此前双方达成的共识还要快。《纽约时报》报道说,这份协议将会追溯到1974年1月1日生效,双方自然也谈好了价码,但具体数字一直没有公开。
 
1976年,成功实现第三次赎买,沙特政府获得阿美石油公司余下40%的股份,拥有公司100%的所有权。1976年3月,经过亚马尼与阿美公司美国股东的5天讨论后,公司发布一则声明,沙特政府将会买下阿美公司剩余的全部股权,并最终让阿美公司完全成为一家沙特公司。那么这次的赎金是多少?外界更不得而知了。后来据《纽约时报》爆料,沙特政府同意向阿美公司的四家股东们支付15~20亿美元的总额。直到现在,该数据尚未披露,只是猜测。
 
尽管1976年就达成协议,但沙特政府直到1980年才实现了对阿美的完全控股。而彼时,阿美公司在法律上仍然是一家注册在美国特拉华州的美国公司,必须按照美国的法律来运营公司。而且,沙特政府完成赎买后,也没有立即对阿美公司进行整合,甚至没有更换阿美公司的美方CEO。
 
直到1988年,变更阿美石油公司的注册地和注册法律文件等手续全部完成后,才启用沙特人担任阿美石油公司总裁,同年,“阿美石油”正式改名为“沙特阿美”。顺便说一句,从阿美公司最底层成长起来的石油地质专家阿里·纳伊米,成为沙特阿美的第一任总裁。阿里·纳伊米后来成为全球石油界与亚马尼齐名的沙特石油部长。而他2015年从部长的位置上退下来时,已经80岁。(关于阿里·纳伊米的故事,还可以参阅清泉此前的微文“纵横石油江湖七十载:透过《石油先生》领略“沙漠雄鹰”阿里·纳伊米的传奇人生”)
 
以上就是沙特政府对阿美石油公司“逐步国有化”的三步走故事。从主张发起到正式接管、沙特总裁走马上任,沙特政府整整花了22年时间。这与那些一夜之间就想国有化外国石油公司资产的资源国政府相比,有着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3 沙特政府为什么能够成功?
 
清泉在想,是什么原因导致美国股东能够“爽快”地答应沙特政府,能够把阿美石油这一美国海外最大的石油企业拱手让给沙特,而且是让出100%的股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可能原因有三:
 
一是美国和沙特本就是同盟关系,而且是紧密的盟友,这就为阿美公司股东向沙特转让阿美扫清了政治上的障碍,毕竟是自家兄弟,“肉烂在自家锅里”。
 
二是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沙特的石油权力在崛起、而美国的石油权力在衰弱的历史事实。彼时,美国的石油产量达到峰值后不断下滑,不得不从沙特进口更多的石油,加上沙特在通过OPEC在石油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权力结构的平衡被打破,向沙特政府转让阿美公司股份也是“顺势而为”的无奈之举。
 
三是法理上的原因,因为根据美沙双方在上世纪50年代修订的“租让制石油合同”,合同期是60年,也就是说从1933年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1993年美国股东必须把阿美公司归还给沙特政府。虽然最后是1988年完全归还,但离1993年也就早了5年时间,于四家美国股东而言,并不算是巨大损失。
 
临了,清泉想提醒那些要通过所谓“国有化运动”赶走外国投资者的资源国政府,还是学学人家沙特吧,不要操之过急。
 
(原创不易,转载或引用请先联系“清泉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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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如泉

陆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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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国际能源战略学者,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目前供职于某大型央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美国德克萨斯大学McCombs商学院交换生,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曾分别在在中国石油伊拉克项目和苏丹项目工作数年,熟悉中东和非洲地区的石油业务。2006年至今主要从事战略管理、政策研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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